2016年11月18日,深圳市印發(fā)《打造深圳標準專項資金管理辦法》,大力推動“深圳標準”建設,專項資金資助范圍包括標準制定或修訂、標準試點或示范建設、深圳標準認證、標準服務機構培育、深圳標準理論研究、深圳標準人才培育、國外技術性貿(mào)易措施研究、承擔專業(yè)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機構工作、承辦國際標準化組織年會和學術研討會及國內(nèi)重大標準活動等。凡在深圳市注冊(登記或依法設立)的企事業(yè)單位、社會團體和產(chǎn)業(yè)聯(lián)盟(財政核撥單位除外),均可申請專項資金資助。
具體資助條件及標準如下:
國際標準、國標、行標的制修訂
國際標準:主導制定100萬,參與制定50萬;主導修訂40萬,參與修訂20萬。
國家標準:主導制定60萬,參與制定30萬;主導修訂20萬,參與修訂10萬。
行業(yè)標準:主導制定30萬,參與制定15萬;主導修訂10萬, 參與修訂5萬。
深圳標準制定項目
深圳市技術標準文件:主導制定10萬
深圳市團體標準:主導制定8萬(3項/團體)
承擔國際、國內(nèi)TC工作項目
全國專業(yè)標準化技術委員會:TC秘書處30萬/年(分三年);SC秘書處20萬/年(分三年);WG秘書處5萬/年(分三年)。
國際專業(yè)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對口單位:TC秘書處國內(nèi)對口單位30萬/年(分三年);SC秘書處國內(nèi)對口單位20萬/年(分三年);WG國內(nèi)對口單位5萬/年(分三年)。
廣東省專業(yè)標準化技術委員會:TC秘書處10萬/年(分三年)。
深圳市專業(yè)標準化技術委員會:TC秘書處10萬/年(分三年)。
標準試點或示范項目
深圳標準認證項目
標準服務機構培育項目
20萬(6項/年,累計100萬)
深圳標準理論研究項目
15萬(10項/年)
深圳標準人才培育項目
深圳標準宣貫培訓項目:10萬(15項/年)
深圳標準高等教育課程設立項目:20萬(5項/年)
深圳標準高端人才引進和培養(yǎng)項目:4萬(累計20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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